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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年11月5日 来源:夷陵支社 作者:胡玉波 阅读5040次

根据中共市委双月座谈会课题的安排,社市委召开了参政议政工作会议专题研讨加强城区生态建设,打造宜人之城研究问题,成立了“关于加强城区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课题组,按照中共市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组织社内专家赴市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进行调研,了解全市机动车排污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状况。

一、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存在的主要问题

1、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

据公安部门统计,2012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83.7万辆,城区机动车保有量26万辆。到201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06万辆,其中城区达到33万辆;2020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136万辆,其中城区达到42万辆。

2、机动车排污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极大

科学研究表明,汽车排污是灰霾天气主要诱因之一,北京地区机动车排污占PM2.5来源的22%,上海地区占到25%。宜昌市庞大并快速增长的机动车保有量,带来了较为严重的空气污染和交通拥堵难题。宜昌市每年的霾日数基本在125d以上,空气污染严重时空气污染指数AQI爆表,最高超过500大关,PM2.5达到300微克/立方米左右。

中共宜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城区生态建设的意见》指出要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和蓝天工程,努力打造山水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旅宜业的山水画卷新宜昌。为改善城区空气质量,建设现代化生态城市,现就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提出以下建议。

二、建议

1、划定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区。主城区排气污染控制区分为红线

区、黄线区、绿线区。红线区禁止所有机动车进入,主要包括医院、学校、机关集中区以及步行街等。黄线区允许持有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进入,主要包括人口密集、交通繁忙的城市中心区。绿线区不做交通管理以外的其它限制,主要包括人口较少、交通通畅的城市偏远区。

2、编列机动车准入目录。《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生产、进口、销售机动车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为提高本条执行效率,给广大市民选购环保车辆提供参考,建议对符合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车型编列目录,未列入目录车辆不得在本市生产销售,市民购买目录以外车辆不予上牌。

3、制定国v车用燃油置换计划。国家要求于201811前完成国v车用燃油置换目标,置换后汽、柴油质量标准将达到与欧五相当的高质量标准,油品硫含量从国Ⅳ标准的小于50ppm降低至小于10ppm,降低80%,重金属含量也大大降低,对防治大气污染具有重要作用。很多地区已制定分阶段推广使用国Ⅴ车用燃油计划并开始销售国Ⅴ车用汽油。建议我市要积极行动,制定分阶段推广使用计划,提前全面完成国Ⅴ车用燃油替换目标。

4、发展公共交通。市政道路建设速度永远赶不上机动车增长速度,与其浪费财力建设市政道路,不如大力发展公共交通。很多国家和城市为了解决棘手的机动车排气污染和交通拥堵,都开始反其道而行之,起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例如控制市政道路建设速度与规模,大幅度提高中心区停车收费标准;提供换乘方便、覆盖广泛的公共交通网络等。

5、压减尾气检测范围。《宜昌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共四章42条(除开总纲和附则),但是竟有二章20条以上是对机动车尾气检测做出规定。建议实时调整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压减尾气检测范围,只对进入城市黄线区车辆提供检测服务。理由如下:机动车尾气检测是事倍功半的末端治理行为;机动车排气浓度非市民自身可控,选购准入目录车辆和冲加环保燃油是比检测尾气更有效的治理排气污染的方式,不能把企业和政府治理排气污染主体责任转嫁到市民身上;压减尾气检测范围,是一项惠民实事,可以提高机动车年检效率,减少车主负担。

6、倡导绿色出行。一是在城市发展建设中,大力规划建设步行道和自行车道,发展绿色交通和绿色出行;二是新闻媒体着力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绿色生活,引导绿色出行;三是调整居民区与商业网点的布局,缩短人口流动的距离,减少用车频率;四是提倡搭伴出行,由同事、邻居、朋友自愿组合,或者求助于搭车中心,寻找搭车伙伴,共开一辆轿车上下班或外出,以尽量避免一人开车上路的“空车”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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